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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姐下跪事件:法律管不了的“新型流氓”,就该社会性拉黑

空姐下跪事件:法律管不了的“新型流氓”,就该社会性拉黑

这年头,跪天跪地跪父母,连父母都不必跪了。可一个二十来岁的空姐,却在万米高空,在一群乘客的注视下,把膝盖放在了地上。 东航空姐下跪事件,刺痛无数人的神经。推餐车送饮料,不小心碰到欧某某手肘。乘务员全程有提醒,可能他睡着了没听见。就这一下,搅了好梦。尽管乘务员反复道歉、查看状况、同意检查,欧某某还是疯了。粗俗辱骂、威胁身体伤害、要求落地陪同就医,凶猛相逼之下,空姐跪了两三次,跪了很久。后来乘务长、安全员介入,医护检查没发现明显外伤或肿胀,根本无须处理。欧某某实施完霸凌,自己走了。 这件事最让人愤怒的,不只是欧某某的丑恶,还有东航第一次通报的恶心。9月30日第一次通报,开篇就是“因一名旅客处于睡眠状态,不慎造成餐车与其手肘发生触碰”。你看,责任主体成了乘务员。欧某某的威胁、脚踢、粗俗侮辱,全被压缩成一句“该旅客情绪激动”。连个“跪”字都没提。还写“该员工已恢复正常工作”,好像“恢复工作”就能自动愈合这名女员工所受的伤害。这是典型的资本无良和缺乏担当。 直到10月3日,民意愤怒压不住了,东航才拿出第二次通报:定性欧某某“侵权扰序”“严重侵害公司员工人格尊严和履职权益”,动作换成报案、拒载、法律援助。从“不慎触碰”到“涉嫌扰乱秩序”,从“情绪激动”到“严重侵害人格尊严”,同一件事,两份通报,两种嘴脸。这中间的转折,不是良心发现,是舆论倒逼。 但第二次通报的“暂停承运”,我激赏。这不是口头谴责,是一纸商业契约给欧某某的人格底线标价——你这种脏人烂人,不配坐我的飞机。法律惩不惩罚我们做不了主,但大家都可以别再跟这种烂人玩了。 欧某某是什么人?我称之为“新型流氓化人格”。与旧时代街面上的痞子不同,不动手、不砸店,甚至穿着体面,说起规则头头是道。但骨子里认定一件事:我花了钱,我就可以在你身上行使一切权力。他把服务关系变成服从关系,把维权变成勒索。要求乘务员让他踢,要求下班后陪他看医生——这不是维权,这是消耗别人的时间、精力、尊严。在他眼里,那个姑娘不是有人格尊严的活人,是一个工具。全无共情、全无同情、全无悲悯。 对服务人员的态度,就是一个人递给世界的最后一张体检报告。对强者有礼,那是本能;对弱者有礼,那才叫教养。今天在万米高空,他敢要一个乘务员的膝盖;明天换个场合,他一样找得到下一个可以俯视的人。一个活在现代社会的人,还在用膝盖丈量人和人的高度差,这太让人齿冷了。 可问题在于,法律大概率管不了这种“新型流氓”。很多律师说了,欧某某可能会被罚款、拘留。这种“无事生非”行为,尽管有符合寻衅滋事相关构成要件的地方,但大概率会按治安案件处理,很难上升到刑事犯罪层面。也就是说,法律能给的惩罚,很可能只是罚款、拘留几天。对这种人,很难形成真正的教育整改。他们的恶,游走在法律边缘,够不上刑责,却足以摧毁一个人的尊严。 所以,空姐下跪事件:法律管不了的“新型流氓”,就该社会性拉黑。 注意,社会性拉黑不是网暴,不是私刑,不是号召谁去人肉、去围攻。而是在合法边界内,拒绝与这种人交易、服务、合作。东航“暂停承运”就是最好的示范。它不是口头谴责,而是用商业契约告诉欧某某:你不配坐我的飞机。这种做法应该引起行业共情——法律惩不惩罚我们做不了主,但大家可以别再跟这种烂人玩了。航空公司可以拒载,酒店可以拒绝入住,租车公司可以拒绝租车,商场可以拒绝服务。这不是冷漠,这是文明社会对野蛮的最后一道防线。 整个社会正在陷入集体冷漠无意识状态。机上男乘务员没有强势捍卫女同胞的人格尊严,同机乘客没有路见不平。我理解,因为见义勇为可能被认定为打架斗殴或寻衅滋事。中国男人的血性,就是被这种傻逼一样的法律定性搞没的。但沉默就是纵容。当法律无法给出足够惩罚,当制度无法提供足够保护,社会性拉黑就成了最后一道防线。这不是以暴制暴,这是以隔离止恶。 我们或许永远治愈不了这位乘务员的心灵之伤,但我们可以让欧某某们知道:法律管不了的,社会可以拒绝。通过社会性拉黑,让更多人和这种新型流氓形成物理隔断,这或许是减少被这种流氓侮辱和霸凌的唯一社会选择。 跪天跪地跪父母,凭什么跪一个花钱买服务的“上帝”?空姐下跪事件:法律管不了的“新型流氓”,就该社会性拉黑。希望我们都能与形形色色的新型社会流氓及时建立“社会物理隔断”,来避免身心遭遇更多伤害。这不是分裂,这是自保。这不是冷漠,这是文明社会对野蛮的最后一道防线。 特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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